先說個有趣的小故事。
有一部叫做《新宋》的穿越小說,里面有個情節(jié):穿越回到宋代的小說主人公運用自己的現(xiàn)代知識,幫助宋人在杭州搞招標、投標。小說的作者以為這是他給宋朝人暢想出來的創(chuàng)舉。殊不知,在宋朝,其實已經(jīng)有了非常完備的招投標制度,其制度的嚴密、周全,甚至不讓今日的招投標做法。在了解了相關史料之后,小說的作者不得不感慨:“宋代真是一個讓人驚嘆的時代。”
宋人管招投標叫做“買撲”、“撲買”。撲,有博弈、競爭之意;買,即買賣、交易。合起來,“買撲”的意思就是競價買賣。宋朝的“買撲”制度廣泛應用于特許經(jīng)營權拍賣、官田出讓與請佃、商稅承包、政府采購等范圍,并形成了一套非常成熟的招投標程序。舉一個例子,如果宋政府要拍賣某個坊場或官田的經(jīng)營權或產(chǎn)權,通常都會采用“買撲”即招投標的方案,整個程序是這么走的:
首先,主持拍賣的州政府要對拿出來招標的“標的”(比如某處酒坊的三年經(jīng)營權)進行估價,設定標底。標底通常采用以往拍賣的次高價或中位數(shù),“若累界(營業(yè)額)有增無減,即取累界中次高一界為額;如增虧不常者,即取酌中一界為額”(《續(xù)資治通鑒長編》卷四一九);或者參照同類物品的市場交易價格。
標底確定下來之后,便可以在“要鬧處”張榜公告招標了,包括說明政府這次要拍賣的是什么,位于何處,底價幾何,歡迎有意競買者在限期(通常是一個月到三個月)內(nèi),參與投標。宋政府對投標人有一些身份限制:公務員與提供不了抵押物、擔保人者,不準參加投標。其他任何人,只要你有財力,便可以競拍(南宋時對官員的限制又放寬了)。
然后,便進入投標的程序了。政府會“造木柜封鎖,分送管下縣分,收接承買實封文狀”(《宋會要輯稿·食貨》),即州政府命人制造了一批木柜,鎖好,送到轄下各縣鎮(zhèn),凡符合資格、有意投標的人,都可以在規(guī)定的期限內(nèi),填好自己愿意出的競買價與投標時間,密封后投入柜中。這個過程叫做“實封投狀”。規(guī)定期限一到,即截止投標,木柜立即運回州政府。假如限期之內(nèi)無人競拍,即流標,則政府一般會調(diào)低標底,再次公示招標。
接下來,便是評標的程序。木柜的拆封必須是公開的,有州政府多名官員在場,并允許公眾觀看。搞暗箱操作是不行的。宋朝的評標標準通常采取最高價原則,即出價最高之人中標,“取看價最高人給與”。如果出最高價的有兩人以上,即以先投標的那個人勝出。中標人倘若反悔,要按其出價的10%進行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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